2014年山东住院医师(精神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精神科培训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精神科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科室规模
(1)综合医院精神科专业基地的基本条件:应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的精神科设置.
①精神科总床位数≥40张.
②年收治病人数≥500人次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③年门诊量≥5000人次.
④年急(会)诊量≥500人次.
⑤能够同时容纳培训对象≥4名.
⑥至少有1间专用的心理治疗室和1间教学专用示教室.
(2)精神病专科医院作为基地:应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①总床位数≥150张.
②年收治病人数≥1500人次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③年门诊量≥20000人次.
④年急诊量≥500人次.
⑤能够同时容纳培训对象≥10名.
⑥至少有2间专用的心理治疗室.
⑦至少有3间供教学用示教室.
诊疗疾病范围
(1)疾病种类及例数
疾病种类名称
年诊治例数
综合医院精神科精神病专科医院
器质性精神障碍≥10 ≥25
物质相关精神障碍≥20 ≥50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180 ≥500
心境障碍≥80 ≥160
神经症性障碍及癔症≥60 ≥150
应激相关障碍及生理心理障碍≥10 ≥20
其他≥30 ≥80
(2)临床诊断和治疗技术操作种类和例数
临床诊断技术操作种类
年完成例数
综合医院精神科精神病专科医院
完整的精神检查≥400 ≥1000
系统的心理治疗≥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