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住院医师(骨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骨科培训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骨科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科室规模
(1)骨科总床位≥60张,床位使用率≥85%,平均住院日7~14天.要求具有以下各亚专业:创伤科、关节外科、脊柱外科、运动医学.各亚专业床位数分配如下:创伤科≥10张;关节外科≥10张;脊柱外科≥10张;运动医学科≥5张.
(2)骨科年收治住院病人数应≥750人次.
(3)骨科年门诊量应≥20000人次.
(4)骨科年急诊量应≥2000人次.
诊疗疾病范围
(1)疾病种类和例数:每年收治的疾病种类及其例数、完成的临床操作技能种类(包括诊断、手术、检查术)及其例数应能够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骨科培训细则的要求,见附表.
(2)手术种类和例数:见附表.
(3)轮转科室中外科ICU、普通外科和神经外科的病种、手术种类及例数应当符合外科专业基地的相关要求.
医疗设备
(1)X射线机、CT、MRI、彩色B超(带Doppler等探头).
(2)手术显微镜、关节镜、C形臂.
(3)层流手术间、氧饱和度监测仪、多导监护仪.
(4)血液、生化、免疫、尿液检验设备.
(5)麻醉机.
相关科室和实验室
(1)必备科室:普通外科、胸外科或神经外科、麻醉科、外科重症监护治疗室(SICU),康复科.
(2)医院必须开设门诊部、急诊科、内科、放射(影像)科、病理科、中心手术室、细菌室、生化实验室、血库,以及能供培训对象进行临床研究的外科实验室、动物实验室.
中心手术室
(1)手术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2)独立手术间不少于6间,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5m2.
(3)每个手术间至少配备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4)应配备的基本设备:每个手术间应配备1台手术床、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动吸引器、药品柜、闭路电视转播系统等.
医疗工作量
(1)病房工作量:保证每名受训者日管理病床数≥6张,年收治住院病人数≥150人次.
(2)门诊工作量:保证每名培训对象日诊治门诊患者数≥30人次.
(3)急诊工作量:保证每名培训对象日诊治急诊患者数≥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