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卫生部和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我校直属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的是依托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强化学校直属附属医院的教学和培训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全科医师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改革乃至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为附属医院及我校各级各类临床教学基地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全科医师。
第三条 培训对象: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含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计划人员)。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学校党委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行政统一领导下开展,学校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医院管理处,负责学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组织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 学校各直属附属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委员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医院教育处(科教科),负责培训的日常管理。承担培训任务的专业科室应当建立相关组织管理机制,实行科室主任总负责制,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具体指导和管理职能。
第六条 医院管理处在学校临床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开展培训过程指导、培训质量监测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七条 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设在经省卫生厅认定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的直属附属医院。各直属附属医院在每年 10 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招收培训对象计划报医院管理处统一制定住院医师培训招收计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八条 学校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核定的培训计划,制定招收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培训学员,严格专业考试(含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和面试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 培训基地带教医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培训基地应对带教师资进行审查,报医院管理处备案。要建立带教老师评价考核机制。带教师资与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比例应不低于 1∶2。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十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训基地的带教医师指导下,按照卫生部培训大纲以及《安徽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以从事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为主。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年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博士毕业生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限顺延一年,延期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住院医师培训资格。
第十一条 培训基地及培训专科应当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严谨的培训方案,加强对培训对象的思想和业务指导,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按照培训标准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 对于达到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报名条件的培训对象,培训医院应组织其参加 资格考试。培训期间取得 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对具有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和自愿原则组织其进行执业注册和变更。
第十三条 培训对象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培训基地相关规章制度和考勤考核办法,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尊敬师长,虚心学习,完成培训基地规定的各项培训业务,并在培训期间通过
资格考试,顺利完成各项考试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