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学遗传科专业基地师资条件
1 人员配备
(1)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比例应≥1∶1.
(2)指导医师:应获得医师执照,并获得由中国医师协会医学遗传科医师分会或由审查委员会认证的医学遗传科医师资格,定期参加有组织的临床讨论、查房、期刊讨论和会议.
(3)指导医师系列中正式在职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临床医师不少于4名.
(4)非指导医师须获得其所在领域相应资格证书.
(5)配备专职项目协调员来协助项目主任对进行项目有效的管理.
2 指导医师条件
应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临床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3年,在相关学术领域做出一定的成绩.近3年来在相关专业核心杂志上发表本专业临床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3 专业基地负责人条件
(1)应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从事医学遗传学临床医疗工作15年以上且正在从事本专业临床医疗、科研于教学工作.
(2)近3年来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临床学术论文≥3篇,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与本专业相关的临床科技成果奖励或目前仍承担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临床科研项目,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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