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住院医师专业基地认定细则(口腔修复科)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口腔修复科培训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口腔修复科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专业基地的设施和条件应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口腔修复科培训细则的要求.
1 规模
(1)牙科综合治疗台数≥8张.
(2)基地年门诊量应≥6000人次.
2 诊疗疾病范围
(1)疾病种类和例数:每年收治的疾病种类及其例数、完成的临床操作技能种类(包括诊断、操作技术)及其例数应能够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口腔修复科培训细则的要求,见附表.
(2)操作种类和例数:见附表.
3 医疗设备牙科诊疗椅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牙科印模制取托盘、牙科模型制作设备及技工设备、常用牙科器械、材料、药品以及口腔诊室应必备的器械和材料.
4 相关科室专业基地所在单位应设有口腔其他相关科室或专业,如口腔颌面外科,口腔正畸科,口腔内科等.
5 医疗工作量保证每名培训对象日均诊治门诊患者数≥3名.
6 医疗质量
(1)确诊率:门诊三次就诊确诊率≥90%.
(2)修复治疗成功率:各类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美学修复、牙周病修复治疗、咬合重建治疗等修复治疗成功率≥90%.
二、口腔修复科专业基地师资条件
1 人员配备
(1)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比例应达到或超过1∶3.
(2)应有指导医师≥6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科室内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占科室总医师数比例应≥50%.
2 指导医师条件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从事口腔修复专业科研和教学工作.
3 专业基地负责人条件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口腔修复专业的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超过10年.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在国内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SCI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
(2)曾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3)曾承担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本专业领域的科研项目.
附表口腔修复科工作量要求
年完成门诊量(人次) ≥6000
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
牙体缺损≥900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牙列缺损≥900
牙列缺失(含单颌)≥80
操作技术年完成例数
可摘局部义齿修复≥600
贴面、嵌体、冠、桥修复(单位) ≥900
各类桩核的修复≥500
总义齿(含单颌)修复≥50
牙列保护治疗(运动牙列保护垫、各类咬垫等) ≥20
咬病、颞下颌关节病修复治疗≥10
复杂病例的修复≥20
(如咬重建、固定G活动联合修复或多专业合作的美学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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