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技能结业考核要求(精神科)
一、考核内容
以《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精神科)》中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为考核内容。
二、考核形式
采用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的方式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共设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技能操作、病历书写5个考站,考核时间65分钟。各考站的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考站名称 |
考核形式 |
考核内容 |
考核用时 |
分值 |
备注 |
辅助检查 |
人机对话 |
心电图、X光片、其它实验室检查 |
- |
- |
提前至与结业理论一并考核 |
精神科 |
临床/模拟临床 |
精神科病例1例 |
20’ |
100分 |
对病人/SP进行重点问诊,并按要求进行神经系统查体 |
精神科 |
面试 |
根据所给的病例回答问题 |
20’ |
100分 |
精神科相关病例分析 |
技能操作 |
临床/模具操作 |
基本技能操作1项 |
10’ |
100分 |
按精神科培训标准及考试大纲中的要求完成技能操作; 基本技能为心肺复苏术或气管插管术,按各50%的几率抽取,进行考核 |
精神检查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
15’ |
100分 | |||
病历书写 |
现场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
病历1份 |
- |
100分 |
考官根据考核要求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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