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发展历程
1921年北京协和医学院首次实行并提出了严格的“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和总住院医师负责制”。
1962年卫生部召开的部分高等医药院校师资培养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住院医师培养问题,拟定了住院医师培养考核试行办法,但未能实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教育部和卫生部重新修订和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1979年卫生部草拟了《高等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培养考核试行办法》,住院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开始正式展开。
1987年,卫生部科教司开始在卫生部部分部属高等学校和一些省、市进行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1993年卫生部颁发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
1995年颁发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
1998年颁发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试行)》。
1999年颁发了《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我国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工作开始逐渐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2年6月卫生部科教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研讨会,正式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题研究”工作。主要研讨包括专科医师考核评价体系在内的七方面问题。
截止2002年底,全国共有26个省、市开展了培训工作,18个省、市成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或培训委员会,组织和监督该省、市住院医师培训及考核工作的开展。20个省、市制定了培训考核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
2007年卫生部成立了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对于考核评价进行了明确要求。同年,又在部分省份进行了培训基地评审,遴选出涉及34个试点专科的1099个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
制定了《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专科医师培训标准》,印发了18个专业的《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
开始在全国推行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专科医师培训标准
培训对象
(一)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培训对象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经过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或经过考核达到住院医师培训标准,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的人员。
(三)临床研究生毕业人员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
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
培训目标
经过培训使住院医师达到“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总则和细则)”所要求的住院医师或亚专科医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