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确认
1、报名学员于12月11日至12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培训基地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报考的培训基地进行确认:
(1)《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申请年限减免者还须提供《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该表应按照所报考的培训专科方向进行填写。
2.各培训基地负责对报考本基地的学员(含单位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在《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上相应位置盖章,并在规培管理平台上进行资格审核操作。
3、有关事项
(1)单位
人参加培训须取得本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到所报考的培训基地进行资格审核。
(2)报考学员要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学员需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并随时关注规培管理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
(4)各培训基地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在住培管理平台上进行通过资格审核操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并搜集整理好报名学员的材料,做好招录考试和能力测评的准备工作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各培训基地组织。
(一)笔试:主要测试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科学历者培训基地必须组织笔试,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由培训基地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笔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学员的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
(三)各培训基地要将考试安排及时公布在规培管理平台上并通知到每位学员。报考学员要及时关注规培管理平台内的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各培训基地要在12月16日前完成招录考试工作,
六、培训年限减免
(一)严格培训人员年限减免工作,严把年限减免人员资格审核关,对于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科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
(二)各培训基地要在招录考试的同时对申请培训年限减免的学员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临床能力测评,确定培训时间。
(三)临床能力测评项目中体格检查和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项目为必考项目。
(四)培训基地填写《培训年限减免审批表》(附件4),确定培训年限减免学员的培训时间和需要补足培训时间的培训专科。
(五)各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培训年限减免学员的能力测评工作,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
七、录取
培训基地根据测试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情况确定是否录取及确定培训年限,并在规培管理平台上进行录取操作,同时注明培训时间。
各培训基地将录取学员的报名材料进行整理,学员材料按照报名表、《减免年限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减免年限申请表》的顺序在左上角处进行装订,同时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汇总表》(附件5),在
12月18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报省指导中心。
八、有关要求
(一)培训学员管理及培训期间待遇等规定按照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在规培管理平台首页政策法规里下载)。
(二)各培训基地要在2015年1月1日前完成学员的培训轮转安排工作。各培训基地要通过合理利用休息日、增加病例数等方式,确保培训内容得到落实,保证培训质量。
培训年限减免学员的轮转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培训年限减免审批表》内需补足的培训专科进行个性化安排,并将轮转计划于1月1日前报省指导中心审核,经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各培训基地在1月1日前完成录取学员的入院教育、入科教育等上岗培训,确保培训按时进行。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李怡群 办公电话:0431-88905846
庞 超 办公电话:0431-88905846
省指导中心 刘 冬 办公电话:0431-85619674
邮箱:
jlgmec@163.com (二)省指导中心地址:
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316室。
附件:1.
2014年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招生简章 2.
吉林省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招生计划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 4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减免审批表》 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汇总表》
相关链接:2014年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充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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