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
1.请各基地医院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根据复审结果,点击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2.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招录学员培训周期为2014年12月~2017年12月。请各基地医院通知首批录取学员于12月15日前报到,补录学员于12月25日前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可向基地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3.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要求实施、管理,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年。
请各基地医院根据实际报到学员基础条件和实际能力,确定其培训年限,并于12月31日前将学员名册(附件2)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原卫生厅科教处。
4.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年·人的标准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予以补助,补助经费下拨到培训基地医院,原则上80%用于培训对象生活补助,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补助。单位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保障,培训基地医院参照本院同类住院医师待遇水平给予补助。本次中央补助资金采取“预拨+结算”方式下达,当年按照调整后的培训计划人数全额预拨,次年根据上一年实际培训人数结算。
5.对于单位委派人员,培训基地医院应与培训对象、委派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框架另行下发);属于社会化招录人员,培训基地医院应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协议由培训基地医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行拟定)。
6.培训基地医院要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住宿由基地医院统一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1.为落实补录和培训工作,我委拟于本周召开专题会议,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及培训工作有关具体问题作进一步部署。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会务工作由省立医院承办,相关费用从省财政下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经费中列支。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人员选派情况统筹管理和指导;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所属培训基地医院的协同,逐步建立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数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容量与临床医师岗位需求量相匹配的机制。
3.未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市,也要积极参与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医师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本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
4.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联系。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朱传波,联系电话:0551-62998072
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技术客服电话:400 888 0052
安徽办事处联系人:郑志兵,联系电话:13705601119
附件:
1.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基地补录计划表
2.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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