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省政府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4]30号)要求,建立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省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201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
二、培训对象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对2014年度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招录100名单位委派的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中医专业和中医全科专业两个类别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方式。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对2014年度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将100名学员分配在2个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其中河北省中医院培训50名,石家庄市中医院50名。
培训全脱产,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中医五官等学科轮训;第二阶段根据学员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中医全科专业的基层实践教学部分由基地所在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配合基地将学员安排在辖区全科医学基层培训基地进行。
(二)培训时间。2015年3月进岗,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临床经历、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号)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9号)进行,由各培训基地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和教学大纲,具体组织实施。
五、考试考核
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参加过程考核、年度考核、师承考核、结业考核。过程考核是学员在结束每个轮转科室的学习后,对学员在本科室学习情况的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年度考核是对学员每年学习情况的阶段性考核,省直培训基地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市直培训基地由当地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师承考核是对学员跟师学习过程的综合评价,包括临床跟师考勤、跟师笔记、典型医案总结和指导老师临床经验总结论文等,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结业考核是对学员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总体考核,学员须取得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且过程考核、年度考核和师承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统一制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可延长培训时间(不超过2年),延长期间培训费用自理。
六、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培训学员补助、指导教师补贴及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单位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保障,培训基地医院参照本院同类住院医师待遇水平给予相应的补助医.学.全,在.线搜.集 。
七、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和各培训基地要按照省政府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4]3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管理,认真做好2014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招录、报到、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并落实学习、生活待遇等相关保障措施和人事管理、
考试、学位申请等政策衔接,并依法严格培训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的主管科(处)室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针对培训工作的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开展培训项目评估,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定期对培训进展、规范程度、质量、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
相关链接:2014年度河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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