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医院
2014年度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山西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科教发【2015】3号)的规定,现将山西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
招收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和社会人。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报考山西省人民医院的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考生。
三、资格审查携带资料要求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一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有临床实践经历的,需提供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因提供信息不全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
①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在学位培养点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记录;
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②在医疗卫生机构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记录;
在医疗卫生机构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也应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的名称和数量,并应有相应科室负责人的签字和就业单位公章。
③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的记录;
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
(1) 报名者于2015年3月6日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山西省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地点、联系人
地 点:太原市双塔寺街29号山西省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科教处
联 系 人:李艳 郝茜 王晓斌
联系电话:0351-4960127 13613511203 13835100654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5年3月8日 9:00-11:00
(二)地点:山西省人民医院护理示教室(图书馆二楼旁边)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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