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
2014年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通知
根据山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科教发【2015】3号)规定,现将太原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资格审查、笔试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录招生对象
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招生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和社会人。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专业基地 |
代码 |
招收名额 |
协同单位 |
全科 |
0700 |
3 |
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有临床实践经历的,需提供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因提供信息不全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
1、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在学位培养点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记录;
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2、在医疗卫生机构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记录;
在医疗卫生机构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也应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的名称和数量,并应有相应科室负责人的签字和就业单位公章。
3、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的记录;
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2月28日 8:30-12:00 15: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联系人
地 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二道巷7号太原市中心医院办公楼907室
联 系 人:郭晶晶 张爱萍
联系电话:0351-5656052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 笔试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 9:00-11:00
(二) 地点:太原市中心医院办公楼十层一教室 (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二道巷7号)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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