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5〕20号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我委决定自2014级住培学员起需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并制订了《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样本)》,供各培训基地参考使用,各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条款。
请各培训基地于3月16日前与2014级学员、委派单位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并将签署盖章的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xhhainan@163.com,由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存档。
《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样本)》请登录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程亮,6538835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5335569;林海、许林洪,66227291。
附件下载: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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