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技能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阶段性的临床技能考核,评价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状况,了解他们的临床知识技能应用能力,评估住院医师阶段规范化培训的实际效果,检验各培训基地的临床带教质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医师阶段临床技能培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参加规培人员加强临床技能训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二、报考条件
1、按照我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实践和临床能力训练。
2、通过2015年我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省统考,成绩合格。
3、2014年参加我省理论省统考成绩合格,但未参加临床技能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三、考核形式与时间安排
2015年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继续实行统一考核模式、统一考核方案、统一考核时段、统一评分要求。命题及考务工作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实施。委直属医院,参加我省规范化培训的部、省属医院(含在宁单位),驻苏部队医院及民营、学校、厂矿等系统外医院,均按属地管理的要求,由所在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局统一组织考核。
临床技能考核采用客观结构化多站式考核模式。为强化对规培学员临床知识技能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考核,检验各培训基地的临床带教水平,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在考核过程中应倡导并推行真实场景和床边考核的测评方法。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考核内容,各考点也可借助模拟教具、多媒体教学系统、动物实验或标准化病人等辅助考核手段。
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于7月4日至7月19日期间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请于7月24日前报送至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案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侧重于考察本二级临床专科重点疾病诊疗技术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考核项目及内容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命题范围以本三级临床专科为主,应适当提高考题难度,侧重临床思维的考核。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方案按照我委委托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修订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方案(2015年版)》执行。
整个考试分三部分计分医.学.全,在.线搜.集 :第一部分是辅助检查判读和检验报告分析,为第一站至第三站,总标准分为100分,其中第一站、第二站标准分为40分,第三站标准分为20分;第二部分是接诊病人,为第四站至第八站,总标准分为100分,每站标准分均为20分;第三部分是基本技能操作,为第九站,标准分为100分。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的考核方案分九个站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科目考核根据各学科不同的特点,对站点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2015年版考核方案。
(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方案的构架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同,考核内容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自行制订。
五、评分要求
1、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各个考核部分的总分均为100分,80分为及格,实行单项淘汰制,即任何一部分不合格者判定为整个考核不合格。全科方向住院医师和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考核试行总分制,60分及以上为及格。
2、在汇总上报考生临床技能考试成绩时,除报总成绩外,同时报每个站点的成绩,若无每个站点成绩,则认定此考生成绩不合格。
3、临床技能考核实行单项淘汰和末位淘汰。临床技能考核合格率(合格率=合格人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以省辖市为统计单位,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各阶段合格率均不得超过95%,同时要注意各学科合格率的均衡。考核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考点,考核成绩不予受理。
六、考核组织
1、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应成立专门委员会,下设专业组及若干考核小组,成员由本地省级培训基地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2、每个科目均需按考核方案设置完整的站点,每个站点的考核小组不得少于2名专家,其中主考1名需具备高级职称。
3、考核小组成员应熟悉考核方案,严格掌握考核标准,考核成绩及评定结果填入《考核评分表》并签字存档备查。
附件: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实施方案(2015年版)1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实施方案(2015年版)2-附表:评分表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实施方案(2015年版)3-附表: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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