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开招考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培学员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德及职业道德。
4.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201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及2014年、2013年毕业生。
5.具有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取得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8.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3.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4.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6.已被我市(含各区/新区)公示录取为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考生的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麻醉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麻醉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外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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