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住培工作,保证住培质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将于6月18日~7月10日对各省卫生计生委及培训基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为使各培训基地了解评估相关要求,做好迎检准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主要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评估各住培基地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内容包括:培训基地基本条件、培训管理、质量控制、保障措施等方面,重点将对各住培基地的组织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招录、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相关教学活动、师资带教能力以及经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www.lindalemus.com。
二、评估方式
主要采取各培训基地自评与国家专家组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培训基地需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对住培工作开展全面自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在各培训基地自评的基础上,国家专家组随机抽取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结合各基地上报的自评报告,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座谈、教师及培训对象访谈、教学质量测量等方式对培训基地进行综合评分。
三、日程安排
1、培训基地自评(6月9日~6月15日)
由各培训基地对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交省住培管理办公室。
2、省级评估(6月16日~6月17日)
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各基地自评报告内容,组织专家对部分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指导。
3、国家评估(6月18日~7月10日)
中国医师协会结合省卫生计生委书面报告、培训基地自评报告,组织专家对随机抽取的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
四、相关要求
1、要求各培训基地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并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规范住培各项工作。应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要求各培训基地认真研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并对照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的标准及要求,认真对本基地及协同单位的住培工作开展全面自评,逐项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有效整改。
3、要求各培训基地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应围绕评估指标关注点,重点突出核心指标内容,全面总结住培工作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自评报告内容应翔实可靠,相关数据及内容必须有支撑材料。自评报告要求3000~5000字,上报前需由培训基地主管领导审核。省卫生计生委审核通过后,6月18日前上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线平台。
4、相关材料上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培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井伟 联系电话:0452-2663422,邮箱地址:hljgpbgs@163.com 。
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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