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65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以及广西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桂卫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院自2015年开始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一、招生对象
(一)单位人
1.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编制管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2.已与医疗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但并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二)社会人
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即社会人员。
二、招生专业
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
三、招生人数
专业基地名称 |
招生人数 |
|
专业基地名称 |
招生人数 |
内科 |
25 |
眼科 |
2 | |
儿科 |
6 |
耳鼻咽喉科 |
2 | |
急诊科 |
2 |
麻醉科 |
2 | |
神经内科 |
5 |
临床病理科 |
2 | |
全科医学 |
20 |
医学检验科 |
5 | |
外科 |
23 |
放射科 |
3 | |
妇产科 |
5 |
超声医学科 |
3 | |
合计招生人数:105人 |
计划招生105人中,30人为社会人或者单位委培生,面向全区各地招录;75人为本单位招聘医师。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15日。
(三)报名方式:从本招生简章附件下载《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申请表》,填好后直接提交到qzyyzyysgp@163.com或邮寄纸质材料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教育培训部。
(四)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申请表》并附有受训者所在学校或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
2.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审核以上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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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者,提交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5.提供本人健康体检证明1份(6个月以内)。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一)考核时间:2015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院网站相关通知,或等候培训基地电话通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笔试:在我院统一设考场考试。参考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第四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2.面试: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表达能力等)。
六、录取
(一)计划录取人数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如上述招生计划,按计划录取108人,其中,全科医学专业20人。
(二)录取原则
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培训专业名额已满,可由我院进行培训专业调剂。全科、儿科、妇产科等专业优先录取。
(三)录取
依照自愿签约、契约管理的原则,拟录取学员与我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暨劳动合同》后成为培训对象,本院培训基地正式录取。
(四)招录公布
于7月24日前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个人,注意保持个人电话通畅。
七、培训时间及模式
培训时间为3年共33个月。培训模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的要求执行;规范化培训包括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主要采取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
资格考试与执业注册
根据《
法》及有关规定,培训对象可以参加
资格考试;培训对象取得执业资格后,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由医务部负责申报。培训期间取得
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九、临床工作
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取得
资格的,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资质允许的相应临床医疗工作。未取得
资格的,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
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认证
(一)过程考核
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即公共科目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组织对学员进行公共理论知识考试;轮转考核,即每一科室轮转培训结束后,由临床专科基地组织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即每年度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组织对学员全年培训情况进行考核www.lindalemus.com。
(二)结业考核
所有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学员进行全面的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参加结业考核的学员必须取得
资格证书,并且过程考核全部合格。
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待遇
(一)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待遇
1.单位人
①对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编制管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其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补齐。
②对已与医疗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但并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其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和缴纳,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2.社会人
对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即社会人员,其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和缴纳,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二)节假日
培训对象享有法定节假日,轮流休假。
(三)住宿
培训基地设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宿舍楼,培训对象可以向培训基地提出住宿申请。住宿费用由培训对象个人自付。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市前进路47号,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教育培训部(医院一号楼9层),邮编535000,电话:0777-2815419。电子邮箱:jypx2815419@163.com,联系人:翁老师、黄老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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