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接受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培训基地、各有关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招收要求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会同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国医科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培养机构于7月25日实施了2015年度住院医师招收考核工作。目前,第一批招录工作已于8月19日完成,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高校研究生培养机构根据相关基地的余额,并结合报考学员的意愿正在进行调剂招录。按照我省规培工作计划,我中心将在九月中旬启动2015年度培训工作。为确保本年度学员按时参加培训,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培训基地应于2015年9月10日-18日与各送培单位(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录取的社会学员联系,安排录取学员于9月20日前进入各培训基地报到,签订培训协议,并于9月30日前将一份协议寄(送)至省规培中心备案。目前已完成招录的住院医师中,并轨研究生名单已于8月20日发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其余学员名单见附件。有关协议文本可在辽宁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下载。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第一批招录的研究生进入基地报到并参加培训,同时抓紧组织未在第一批招录范围内的需参加规培的2015年度研究生进行调剂招录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调剂名单和填好的协议文本送省规培中心,统一与基地签订培训协议。
为确保2015年度学员按时结业,尚未启动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最迟不得晚于9月30日启动培训工作。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二、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加强对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纪律。
(二)各有关培训基地要从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大局出发,积极接收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轨学员,并会同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四)各市卫生计生委要积极推进本地住院医师制度实施,要求送培单位为学员外出培训创造条件,保证学员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对不送培、假送培的单位要予以处理。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做好专业硕士并轨学员的学习安排,保证学员的培训时间,并做好规培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使学员能够自觉遵守规培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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