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培综合理论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
(一)正在参加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完成全程培训的人员继续按照《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的通知》(豫中医业〔2005〕3号)要求,根据个人情况参加第二级考试或第三级考试:
第二级(不分专业):完成第一阶段培训任务获得规定学分并通过第一级考试的住院医师。
第三级(专业考试):完成第二阶段培训任务的住院医师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参加各级考试人员的学分,按《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具体内容执行。
(二)2015年开始,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通过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级考试(硕士以上学历未通过第二级考试)人员、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应申请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考试,具体办法参见《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豫中医业〔20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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