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
2015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理论年度(结业)考核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河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现就2015年全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理论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考核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我委要求的培训内容、时间,完成培训的人员(本科及学术型硕士、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毕业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年)。
(二)考核内容。按培训内容分为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及皮肤性病科学8个学科。
(三)考核方法。从2014年起,全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理论年度考核由原三级考核调整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各省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培训基地负责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统一组织结业理论考核。
二、报名要求
(一)结业考核。完成全部培训内容、过程考核合格、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后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报省卫生计生委核准。
(二)报名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本科及学术型硕士、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毕业满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年。
从2014年开始,新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8号)规定的培训科目、时间、内容和标准进行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已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为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的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新进人员、其他拟参加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医学理论年度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5日 上午9:30~11:30。
四、报名办法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各种数据(见附件1-4)录入完毕并用电子邮件发至wstkjc1513@126.com电子信箱(请注明单位)。在郑州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河南省人民医院教学培训中心7391室)。上报数据前请认真核对,数据一经上报不予修改。
五、考务安排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本市(含省直管县市)考务工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负责省直单位的考务工作。报名及考务费暂按原标准执行。
(一)每个省辖市只设1个考点(县及县以下不安排考点),每个考场30人。
(二)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派专人于2015年12月4日上午9:30到河南省人民医院教学培训中心参加考务会并领取试卷。
(三)2015年12月7日各省辖市派专人将密封试卷送达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四)各省辖市设主考、副主考各1人,全面负责本考点各项考务工作;每个考场设监考2人,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负责维护考场纪律,为考生服务。考场安排应相对集中,不得过于分散,以不超过两处为宜。届时省卫生计生委将选派有关人员巡考。
六、发证
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于2016年3月底前将参加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修满学分,且临床技能及理论(结业)考核合格人员的《河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分登记表》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审核,由省卫生计生委按照《河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及学分管理标准》(豫卫教〔1996〕1号)要求,核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1.河南省2015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核人员个人信息表
2.河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核统计表
3.河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核考场安排粘贴单
4.河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核编号编排规则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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