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科教函〔2016〕35号
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检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市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一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依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黑科卫发[2014]149号)文件精神,主要督导检查培训基地对规培工作实施的质量与效果,特别对工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师资管理、培训对象管理、考核管理、经费管理、培训实施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二、督导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检查组,结合各基地上报的自查报告,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座谈、教师及培训对象访谈、教学质量测量等方式对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三、督导对象
省卫生计生委将抽取邵分住院座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协同医院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主要对2015年3月份进入各培训基地的培训对象进行培训质量检查。
四、督导时间
本次督导检查从3月下旬开始进行,对各培训基地检查的具体时间及督导检查单位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并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规范规培各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督导检查中若发现不配合本次督导检查,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我们要坚决追究本单位主管科室、主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全省通报批评的同时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二)各培训基地要认真对本基地及协同单位的规培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并认真撰与上报自查报告,各培训基地在上报自查报告的同时要上报本基地的教学计划(公共必修课及教学活动的教学计划)、培训学员轮岗计划、各专业基地主任统计表、培训学员名单统计表、自査报告内容应翔实可靠,相关数据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上报前需由培训基地主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3)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277580127@qq.com邮箱。
联系人:金剑
联系电话:0451 - 859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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