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6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结业综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结业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开考两次。以第一次考核为主,第二次考核为补考性质。第一次考核时间定于4-5月份;第二次考核(补考)时间定于9-10月份。
二、考核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核对象
1.2014年招录培训年限为2年的规培学员;2015年招录培训年限为1年的规培学员;我省高校2013年招录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5年度结业综合考核未通过且符合报考资格的住院医师。
2.参加第二次考核的对象主要为第一次结业综合考核未能通过的规培学员,或因产假、延期等原因影响出勤时间不能参加第一次考核的住院医师。
(二)报考条件
1.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要求,完成规范化培训计划并符合《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资格(结业资格)审核规定》(附件1);
2.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填写完整、规范。报考学员须同时完成“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ynrct.haoyisheng.com/,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中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的信息录入;
3.取得国家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当年通过国家 资格考试的成绩单);
4.中医和中医全科专业还需师承考核合格;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考核科目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医学遗传科、预防医学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领面影像科、中医、中医全科等36个专业。
四、考核方式
本次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省医师协会、省中医药学会继教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一)结业综合考核采用多站式考核的方式,包括临床思维考核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设立综合知识/中医综合知识、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心电图、影像摄片结果、临床实验室结果等)、病史釆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操作、门诊病历书写、医患沟通八个考站,分两个部分进行。
结业综合考核(一)分两个考站:综合知识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结业综合考核(二)分六个考站:病史釆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操作、门诊病历书写、医患沟通。
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依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要求》(另附)执行。
(二)第一次报考的规培学员须参加全部考站的考核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三)结业综合考核不合格报名补考者,必须报考不及格考站所在考核部分的全部考站的考核。如:综合知识考站不合格,补考者必须报考第一部分的两个考站;病史釆集不合格,补考者必须报考第二部分的六个考站;综合知识和体格检查两个考站不合格,补考者必须报考全部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