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训考核措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山西大医院初审合格并报山西省医学会审核后,由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过程考核安排在完成某专业基地轮转培训后进行,由山西大医院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
山西大医院会及时、准确、详实地将考核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并按年度定期将考核结果上报山西省医学会。
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结业考核。
八、培训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核合格,下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九、培训保障措施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为住院医师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岗位聘用,以及申请个体行医的必备条件之一。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
2、取得临床、口腔类别《 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的培训对象享有处方权。
培训前已取得《 资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将山西大医院注册为执业地点,同类别下不限职业范围。
培训期间尚未取得《 资格证书》的,在具有职业资格的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培训期间,依照《 法》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 资格证后,医师执业证书应当注明执业地点和类别,不限执业范围,并在“备注”页填写相应“规范化培训信息”,同时加盖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或行政审批专用章。
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业范围和地点,依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规范化培训引起的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原则上不予变更《 资格证书》。需要重新进行证书编码的,在《 资格证书》的变更记录中予以记录,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或行政审批专用章。
3、学员住宿补贴、薪酬待遇等必要补助执行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十、注意事项
1、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8379131葛老师 魏老师
电子邮箱:sxdyykjc@sina.com
地址: 太原市龙城大街99号,山西大医院行政楼科教处(210室)葛老师 收。邮政编码:0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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