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陕卫办科教函〔2016〕637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下同)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
2.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和社会人员两种,以单位委派培训人员为主。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招收对象2014年及以后毕业(包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
2.单位委派培训对象报考专业类别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3.单位委派培训对象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后予以报名。
二、招收计划
今年我省招录计划为100人。
三、培训方式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主要模式是“3+2”,即完成3年医学类专业专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2年(共104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
五、招录流程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2016年度各设区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工作。
(一)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A4纸):
1.打印并签名、加盖委培单位、当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2016年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读院校学籍证明材料。其它报考人员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 9月12 日8:00-9月14 日18:00。
(三)报名地点: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自行确定。
(四)9月20日前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填报的辖区内《2016年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确认后报委宣传科教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xsgpglbgs@126.com)。
(五)报到培训
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录取名单负责通知督促辖区或本单位录取的学员于2016年10月8日—10月10日自行前往录取培训基地按时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基地确定,并在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http://shanxizyy.wsglw.net/)网络平台上发布。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或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见附件4-1),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或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见附件4-2),档案放在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保存。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六、相关有求
(一)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员招录组织工作,确保完成培训计划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二)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并为基层委派学员优先提供住宿条件,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三)学员要按时报到(具体要求见附件5),自带日常生活用品,自觉遵守培训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四)学员培训期间的有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中、省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培训对象的生活补助和培训基地的教学实践活动补助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五)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学员退培问题,退培学员的剩余年度补助资金用于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并将退培记录记入学员诚信档案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六)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学员,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由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凡因委培单位原因造成培训对象终止培训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出现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等情况的地区和培训基地,将严肃问责,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以及撤销相应资格(质)等处罚。
联系人:
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杨 璐 文 动(西医) 电话(传真):029-89620667
闫小青(中医)电话:029-89620680、87345442(传真)
附件:
1.2016年度各设区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分配表
2.2016年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报名表
3.2016年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报名汇总表
4-1.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书(单位人)
4-2.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书(社会人)
5.2016年陕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到须知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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