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内容
1. 临床、口腔类别公共科目理论学习:《循证医学》,《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有关法律法规( 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别公共科目理论学习:医学伦理、卫生法规、循证医学、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食源性疾病防治、临床思维与沟通技巧、传统文化与中医经典导读。
2. 临床实践培训内容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其中,培训时间为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养时限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增加3个月机动时间(即36个月);培训时间为1年或2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范围内安排12或24个月的轮转。
(五)考试考核
1. 公共科目理论考试
临床、口腔类别:
(1)考试科目:《循证医学》、《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全省统一考试,2017年起每年组织一次。毕业研究生免予参加《循证医学》公共科目理论考试。
(2)考查科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组织考试。
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别:
(1)考试科目:《中医经典》、《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全省统一考试,2016年起每年组织一次。
(2)考查科目:有关卫生法规、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食源性疾病防治、临床思维与沟通技巧、传统文化与中医经典导读,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组织考试。
2. 培训过程考核
(1)日常考核:培训对象应将每天完成的培训内容如实登记。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对象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培训基地应加强对培训对象在培期间的管理。对违规违纪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慎重而恰当的处理,结论要与本人见面,处理结果通知培训对象选送单位,并报省毕教办或省中医规培中心备案。
(2)出科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培训专业轮转科室对培训对象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师承考核(中医学类及中西医结合类)
师承导师负责对培训对象跟师临床考勤、跟师笔记、典型医案总结和指导老师临床经验总结论文等进行考核。师承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委托省中医规培中心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4)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应当在培训对象完成每一年度培训后进行,年度考核合格者,视同完成当年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3. 结业综合考核
经公共科目理论考试、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并取得 资格者方可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省统一结业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结业综合考核成绩实行两年为一周期的流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培训专业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两个科目者,为结业综合考核合格,不设补考。
培训对象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结束当年起(2015年及之前培训轮转结束的培训对象从2016年1月起计算)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综合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综合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