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住院医师招录考核与录取时间
2017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已经开始,医学全在线为广大考生搜集整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首次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2017年8月30日-9月6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2017年9月7日-9月12日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14日
2.二次补报(首次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19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19日
3.调剂
市卫生计生委于9月20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和同意调剂至全科医学科的自主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月21日起安排招收的全部2017级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网上复核,审核时间:10月18日-20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10月17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计生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13〕17号)第十一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2012年以前在具有教学医院资质的医院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过临床实践活动的人员,应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的名称和数量,并应有相应科室负责人的签字和就业单位公章。
相关链接:2017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培招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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