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报考岗位条件及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 201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目前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2018年毕业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
2. 2013年-2017年的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培训的住院医师规培学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年龄40岁以下(即1976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4、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被我市(含各区/新区)用人单位委托规范培训基地培养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1、考生的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麻醉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麻醉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外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17:00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爱龙路6号,邮编:518172)。
(四)资格初审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及筛选方法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看资料、交谈、报考者回答询问等方式进行审查并登记造册。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考试人选。
2.须提供的基本材料:
(1)本人报名表、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国内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毕业生推荐表上须含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需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成绩单。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须提供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培训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职称证。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环节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应材料:
(1)属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职位要求有具体研究方向的,须由报考人员提供其与研究方向相关的资料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及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校(院)开具的其他相关证明等。
(3)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在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考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察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由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组织。考试项目分为临床考核和理论考试两种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临床考核:主要考核所报岗位需要掌握的基本专业技能,由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派到相关科室进行14天临床专业技术考核。临床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理论考试:根据所报岗位专业要求,分批进行理论考试(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考察对象确定: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三)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资格初审以外的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察、资格复审合格者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报名表相同的相片一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体检由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卫生计生局网站公示7天。
五、录用
拟招录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
录用,且不违反招考公告或招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有关规定的,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聘范围的通知〉》(深卫计发[2015]84号)和《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2〕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培训协议或办理入职备案。被投诉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年限:本科毕业生培训年限为3年。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由国家认可的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及临床能力测评情况决定培训年限。
六、其他事项
(一)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应按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入职备案资格。
(三)本次招聘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工作岗位。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本公告规定和我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单位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9551023(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5-28933059(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附件: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计划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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