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8〕73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
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函〔2018〕8号),我委组织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2018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15〕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函〔2018〕8号)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粤卫办〔2016〕1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一)考核安排。
2018年5月和10月组织两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场次 |
考核科目 |
考核日期 |
考核地点 |
组织实施 |
第一次 |
结业理论考核 |
5月12日 |
各考核基地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技能考核 |
5月14-18日 |
各考核基地 |
属地市卫生计生局(委)、有关院校) | |
第二次 |
结业理论考核 |
10月20日 |
各考核基地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技能考核 |
10月22-26日 |
各考核基地 |
属地市卫生计生局(委)、有关院校 |
(二)考核对象。
1.在我省51家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专业基地(含协同单位)完成33个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次5月份考核对象培训时间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第二次10月份考核对象培训时间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减免培训时间的可按照减免时间顺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考试通过)且已培训的过程考核合格者。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
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34个专业进行,各结业理论考核大纲和结业技能考核指导标准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发布的大纲和指导标准。
(四)考核方式。
1.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核答题均在计算机上完成,考核试题采取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家理论考核题库。
2.结业临床技能考核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基地(名单见附件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进行多站式考核。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结业考核报名由各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均需要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考核登记表(2018)》(见附件2)及相关证件。资格审核由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及有关高等医药院校负责,委直属及军队医院基地由我委委托省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方法、资格审核程序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考务事宜由省考试中心(设在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
(一)考核安排。
考核科目 |
考核日期 |
考核地点 |
组织实施 |
结业理论考核 |
10月20日 |
各市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核室 |
省考试中心 |
结业技能考核 |
10月22-26日 |
各市设立符合条件的助理全科医生结业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
地市卫生计生局 |
(二)考核对象。
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完成2年(104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且过程考核合格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
(三)考核方式。
1.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核答题均在计算机上完成,考核试题采取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家理论考核题库。
2.结业技能考核由各地市组织,在当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基地进行,采取多站式考核。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结业考核报名由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均需要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广东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过程考核登记表(2018)》(见附件3)及相关证件。资格审核由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负责。报名方法、资格审核程序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考务事宜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同质化”原则,广州、深圳、汕头、东莞、湛江等地市以及有关医学院校可集中组织本市(院校)结业技能考核,鼓励考核基地间联合组织结业技能考核。
(二)按照属地(院校)管理原则,各地市和有关医学院校负责做好相关学员资格审核、考核基地考官培训和结业考核期间的巡考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三)各考核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考核基地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组,下设若干个专业(专科)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由不少于2名考官组成,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天现场公布,同时将结业技能考核成绩(具体格式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电子版、评分表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省考试中心。考核过程录像及考官评分表等相关考核资料由考核基地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保存,确保结业考核工作做到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四)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我委颁发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五)结业考核由省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期间由省考试中心组织进行巡考,结业考核成绩由省考试中心于考核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各考核基地可以登录省考试中心(http:pxkszx.smu.edu.cn)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具体事项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
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联系人:杨华才、张洁,联系电话:020-61648065,传真:020-61648065。电子邮箱:3988216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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